焦点精选!山东拟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臭氧指标纳入预警启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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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2月12日。新黄河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将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纳入预警启动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且小时AQI>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且日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
此次修订提出,重污染天气拟实行城市预警。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各市要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对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当预测O3浓度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各市可以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报省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各市要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措施纳入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预测区域内多个连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相关城市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应急工作小组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相关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分等级。当发布O3预警时,启动O3重污染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