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年至少1000亿元信贷支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

来源: 新黄河 2022-12-09 0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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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出实招、求实效。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农信联社推出“助建惠企贷”金融产品,用于支付设备款、材料款、劳务费、租赁费等款项;加大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对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施5年不低于10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计划。

根据双方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助建惠企贷”向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满足企业支付设备款、材料款、劳务费、租赁费等相关款项的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承建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贷款资金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不得以各种形式违规流入股市、房地产等领域。根据借款人贷款用途、回款周期及综合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助建惠企贷”产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原则上对500万元(含)以下贷款可采用信用、“家庭亲情贷”等方式,对优质企业办理的信用贷款,可视情况适当提高额度;对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可采用应收账款质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同时,结合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缴存保证金方面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展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银行保函业务。对建筑业从业人员通过“新市民系列贷”等产品满足其在就业、消费、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融资需求。

在信贷资金方面,对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施5年不低于10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计划,缓解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对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绿色低碳领域,民生保障、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点工程和环保绩效达到引领性级别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山东还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各农商银行可根据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行优惠利率;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信贷政策,以及“专精特新贷”“创业担保贷”“人才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政策性产品,加大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此外,开辟办贷“绿色通道”,解决企业急需急盼。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各农商银行要开辟办贷“绿色通道”,精简办贷资料和流程,并限时办结。

关键词: 中小微企业 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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