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济南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系统保护泉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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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修订对济南的名泉保护工作提出更明确的要求,当前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落实好这些名泉保护要求?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级领导干部冯桂珍介绍,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尊重和保护济南市的“山水林田湖泉矿”等自然资源集聚特色和“泉城”中“山、泉、湖、河、城交融一体”的城市特色,提出了“塑造千泉竞涌、齐鲁泉韵的魅力名城”规划愿景。
在系统保护泉水资源方面,规划衔接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核心内容,将泉水功能分区和泉水生态控制线等相关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作为济南市底线约束管控要求。在国土空间开发过程中,注重对泉水、生态、文化环境的整体保护,统筹全域全要素,加强泉城底蕴维护,构筑城泉共生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模式,明确地下空间的分区管控要求和差异化发展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雨水蓄渗利用,建立从源头至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优先促渗补泉,采用多种措施,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在系统保护泉水文化景观方面,规划构建“依山拥河,泉湖相济;双十字轴带,多中心网络”的主城空间结构,延续山泉湖河城相交融的特色风貌,突出城泉共生的发展模式,保护济南传统空间格局和自然山水特征,将历史遗迹、文化古迹、泉水资源、人文底蕴全面保护并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在衔接济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十四五”数字泉城规划、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和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保护济南“千泉竞涌”的自然景观,针对泉水、泉水公共空间、泉水街巷、泉水宅院、泉水园林、泉水村落等十一类名泉保护内容要素类型分别提出保护措施,实现对空间的精准保护。在符合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开发济南独有的泉水文化景观资源,丰富泉水利用模式,建设以泉水文化为主题、串联主要泉水景观节点的特色魅力泉道空间;大力推进泉水旅游,发展济南泉水文化旅游标志区,打造富有齐鲁风韵、泉城特色的旅游消费目的地,实现保护与合理利用共赢的新局面。
关键词: 海绵城市